儲蓄者及貸款人
貸款人及儲戶提供資源,有責任將資源投入公益,而非謀取私利。這種觀點有時稱為「社會責任投資」。我們會用股票投資為例,而不用銀行存款或貸款來探索這個觀點,儘管類似的原則也適用於各種投資。
一家公司發行股票是因為相信擴充業務比坐擁資源更有效益,而通過出售股票給投資者可帶來額外資源。[50]
投資者讓一間公司暫時使用資源,就是愛公司──終究包括其客戶、供應商、工人以至社區,而公司則以股息或股票升值的形式向儲戶作適當的愛心回報。
投資者只應購買符合神金融財經宗旨的公司的股票。這些公司充當神創造的好管家,通過銷售產品及服務表達關懷愛護,以及在招聘手法和社區關係方面公正行事。這對於投資者來說實在有點強人所難,因為收集並分析成千上萬家公司的資訊費時失事。然而,投資者目前有幾種選擇,有些共同基金會有所篩選,把管理不善、無情無義的公司剔除。關於社會責任投資及聖經責任投資的著作很多,詳細討論已超出本文範圍. [51]
然而,這種投資方法完全符合並切實遵行本文確立的框架。我們認為並沒有任何聖經依據可以讓人擺脫信仰去作股票投資決策。
As explained in "What Finance Is", we are using "borrower" to capture all those households, businesses and governments who have current use for resources and thus borrow those resources, to be returned at a later date.
For one example see Rob Moll, "Overturning the Money Tables",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15,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