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無力舉債

文章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理想情況下,市場利率融資對借款人和貸款人都是一種祝福,就像各種商業,生產及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應該有利買賣雙方。但是,有時人們需要產品或服務卻買不起。金融如此,食品、住所、電力、醫療保健或任何其他物品也是如此。人們可能需要用錢卻苦無信貸,又或者需要付出高不可攀的利息。猶如其他產品,金融出現這種情況就不再是商業交易,而是補貼、轉讓或餽贈。我們通常不會期望生產商蝕本出售商品及服務,或者免費送贈,反而依賴捐助者、援助組織或政府,提供補貼或直接購入物資,然後捐贈予有需要人士。然而,我們同時確實期望,或者至少希望,那些富裕的人會慷慨解囊。

在這方面,金融財經與任何其他領域相似。《聖經》讚揚金融財經的慷慨行為 -

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 (利未記 25:35-36)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申命記 15:7-8)

 - 就好像讚揚餽贈物品的慷慨行為,

他(施洗約翰)如此回答他們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路加福音3:11)

慷慨十分重要。可是,有價有市的買賣未必是救助親人(利未記25:35中的「親屬」)及貧苦大眾的最好方法。如果仔細想想糧食市場,我們看到神創造了糧食市場的基礎,人類天生群居,並非人人懂得務農,穀物並非到處可以生長,也非全年天天可以收成,穀物富有營養,在收成時飽餐一頓,也不可能支撐到下次收成。《聖經》沒有買賣糧食的整體禁令。然而,聖經確實勸人不要囤積糧食,而應把糧食分給貧苦大眾、孤兒寡婦(利未記19;路加福音 12:16-21)。如上所述,《聖經》對財務資源有類似的教訓。在神的創造意念中,用市場價格(利率)分配大多數財務資源,以及免費(零利率)與家人或窮人分享一些財務資源,沒有教義上的衝突,兩者都是的愛表現。對於那些善於把握賺錢機會的人來說,有息貸款可以是愛;向求助無門的家人及窮人無償貸款,也可以是愛。

雖然金融業一般以金錢而非商品及服務進行交易,貸款人行善的義務,其實並不比其他企業和機構更重大。事實上,任何未能保持盈利的企業,實則失去對社會的價值。如前所見,金融的基礎在於對借貸雙方帶來好處。每當金融機構捐錢時,就等於剝奪投資者的部分預期回報。鑒於目前最大的投資者是退休基金,[44]向借款人行善,其實要由退休金領取者的退休收入承擔代價。因此,有如其他行業,金融的作用不在於大型善舉。

"Asset-backed Insecurity," The Economist, January 19, 2008, accessed online at http://www.economist.com/node/10533428 on January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