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利比書與工作

聖經註釋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利比書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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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與腓利比書是新約中三封簡短而內容豐富的保羅書信。因爲它們篇幅短小,所以我們將它們對工作神學的貢獻匯在一章裏。然而,這三封書信各有不同的主題,因此我們會分別加以考察討論。

加拉太書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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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

加拉太書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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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信徒,我們如何在耶穌基督裏生活呢?如果基督徒的生活開始於我們對基督作爲救主和主的信仰,我們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在我們的工作中表達這種信念呢?

對於我們許多人來說,答案在於如何按照某些基本規則來排定我們的行爲優先級。(1)尊重同事; (2)不要使用不適當的語言; (3)不要八卦; (4)在作出決定時以聖經價值觀爲指導;和(5)如果可能,介紹我們的基督信仰。雖然我們很容易加長這個清單,但它反映了按照聖經的優先級行事的寶貴原則。
但是,無論是在工作場所還是其他地方,按照這樣的列表行事的基督徒都存在某種危險。這種危險被叫做律法主義,就是將基督徒生活變成一套規則,而不是在基督裏自由地迴應神的恩典、建立一個以基督爲中心的關係網絡。此外,那些以律法主義的方式生活的基督徒,常常將不那麼重要的事項放在待辦事項表中,有時甚至放入一些不正確的事項。


保羅和加拉太書


這正是第一世紀中葉,在加拉太的信徒中間發生的事情。聽了使徒保羅傳道,他們信了基督,並開始過着基督徒的生活。但是沒過多久,他們就開始按照一張什麼可行、什麼不能做的清單來安排自己的生活。在這個過程中,加拉太教會逐漸受到外界的影響,聽從了一些自稱基督徒的人的教訓。這些人堅持認爲,基督徒的生活需要遵守摩西律法,就像某些當代的學派所理解的一樣。這些“猶太主義者”特別說服加拉太人要像猶太人一樣行割禮(加5:2-12),並遵守禮儀方面的律法(加4:10)。

於是,保羅寫了這封被我們稱爲“加拉太書”的信,爲了讓加拉太的基督徒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雖然在信中他沒有直接討論工作的問題,但他對基督徒生活本質的基本指導,清楚地討論了我們所關心的信仰與工作問題。此外,加拉太書也有一些與工作有關的意象,特別是對第一世紀奴隸制的刻畫。保羅說,基督徒要生活在自由中,而不是被摩西律法或任何地上的權柄所奴役(加4:1-11)。然而具有反諷意味的是,那些在基督裏行使自由權利的人,應該選擇“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

聖經學者們幾乎一致認爲,加拉太書是使徒保羅在公元49-58前之間,寫給位於羅馬加拉太亞省的所有教會的信。現在,該地屬於土耳其中部地區。[1] 保羅的信乃是寫給他自己傳耶穌基督的福音所建立的教會的。這些教會存在於多元文化和宗教環境中,最近受到猶太主義者的影響(這些猶太基督教徒認爲,如果想要過完全的基督徒生活,所有基督徒都必須遵守全部律法)。

在迴應加拉太教會和他們中間敗壞的猶太主義者時,保羅強調了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應用在工作場合,加拉太書可以幫助我們理解耶穌基督福音的精髓——自由,並將其納入到我們的工作中。

在簡單介紹自己的身份之後,保羅問候了加拉太教會,並將基督稱爲”爲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之人(加1:4)。藉此,他引入了自由的主題;這既是加拉太書的中心議題,也是我們在基督裏活着的信徒最重要的關注點。

See Richard N. Longenecker, Galatians, vol. 41 of the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Waco, TX: Word, 1990), lxxiii–lxxxvii.

理解在基督裏的生活(加拉太書1: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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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一開始,保羅就闡明瞭加拉太教會存在的問題。他們正要”離開……,去從別的福音“(加1:6)。這”福音“要求外邦人”隨猶太人行事“(加2:14)。爲了說明這個“福音”不是真正的福音,或者說根本不是一個好消息 ,保羅提出了各種論證,包括他的經歷(加1:10-2:21),通過聖靈接受信心(加3:1-5),在信心裏成爲亞伯拉罕的後裔(加3:6-29),奴僕和兒子的比喻(加4:1-11),訴諸個人的情感(加4:12-20),以及使女和自主的女人之寓言(加4:21-31)。

在1-4章的若干地方,當保羅闡述基督徒的生活時,他使用了奴隸制的語言和意象來強化他對我們在基督裏的生活的理解。加拉太書主要強調了奴隸缺少自由的一面,而這正是加拉太人因信仰基督而蒙了拯救的地方。”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加4:7)。他們願意跟隨摩西律法,而不是依靠自己的信心,實際上就是毫無意義地恢復了被奴役的境地(加4:8-10)。如果理解正確,甚至摩西律法也贊成自由,而不是將人束縛在律法之下(加4:21-31)。

所以我們看到,保羅利用了工作的意象(奴隸制),來說明宗教上律法主義之屬靈實質。但是,這個要點並不能直接應用在工作中。在一個合法的工作場所,若老闆試圖控制員工的每一個行動、言詞甚至思想,那麼就違背了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任何工人都有義務服從他們合法的上級。然而同時,任何類型的組織都應在滿足工作真正需要的前提下,賦予工人完全程度的自由。

在基督裏生活(加拉太書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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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前四章漸強的音樂,加拉太書5:1 成爲了呼喚自由的最強音。”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然而,這並不意味着基督徒可以隨心所欲的行事,滿足自己的罪惡慾望,忽視他們周圍的人。相反,保羅解釋說,”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5:13)。基督徒在基督裏已經得了自由,不再被奴隸世界以及其中的權柄——包括摩西律法——所轄制。然而,在這自由中,他們應該選擇謙卑地用愛心互相服事。這樣的”服侍“不是一種束縛,而是一種反諷意義上的、在基督裏的真自由。

在聖靈裏生活(加拉太書5: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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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基督徒相信了基督的福音之後,神的聖靈已經賜給了我們(加3:2-5),幫助我們每一天活出信心(加5:16)。 那些”依靠聖靈而活“的人,會拒絕和遠避”情慾的事“,”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象、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21嫉妒、醉酒、荒宴等類“(加5:19-21)。這份清單上的某些內容,經常會出現在各種工作場合——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嫉妒,等等。甚至偶像崇拜和巫術等宗教習俗,在工作場所也時有所見。如果神呼召我們在靈裏生活,那麼我們在工作的時候,也應當在聖靈裏工作。

保羅特別警告我們不要以自由的名義”放縱情慾“(加5:13)。相反,我們應當選擇”彼此服侍“。這意味着即使我們在工作中相互競爭或意見不一,我們也要協助我們的同事。我們要誠實面對我們的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嫉妒,併力求解決(見 太18:15-17),而不是培植仇恨。我們要創造超出客戶合理期望的產品和服務,因爲真正的僕人爲接受服務之人提供最好的服務,而不僅僅是足夠好的服務。

 

工作和聖靈的果實

我我們經常在教會生活的背景下,想到加拉太書5章提到的聖靈果實。但是,當我們把它應用到工作中時,可以從一個新的視角來審視它,並給我們的工作場所帶來極大的改變。

可以改變我們對其他工人(同事,顧客,經理等)的看法,視他們爲神的形象之承載者,而不是我們工作中利用的對象。愛可以改變我們對工作的態度,讓我們認識到工作對他人和整個世界所帶來的價值。R理論管理(Theory R Management)一書,闡述了當人們在工作場所感受愛、尊嚴和尊重等價值時,所帶來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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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神的靈不單單是一個神聖的看守,使我們免於困境而已。相反,聖靈會在信徒的工作中產生出新的態度和行爲。在農業中,水果是長期成長和栽培所獲得的美味。“聖靈的果實”這種比喻,表明上帝關心我們會成長成怎樣的人,而不僅僅是我們今天所做的事情。我們的一生,要培養”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我們沒有理由認爲,這個果實只意味着我們與教會和家庭中的基督徒之間的關係。恰恰相反,正如我們在生命的每一個方面都得到聖靈的指引,所以無論我們身處何處,包括在工作之中,也要展示聖靈的果實。例如,工作場所的耐心並意味着當面臨緊急的商業問題時,我們不能迅速決策或採取必要行動。相反,它意味着一種免於焦慮的自由,讓我們不會在時機不成熟時就貿然採取行動,例如因一時憤怒而解僱下屬,在聽到解釋之前就譴責同事,沒有給予學生必要的思考時間就要求答案,或者在沒有弄清楚客戶想要的髮型之前就動了剪刀。如果聖靈的果子看起來與工作無關,那麼我們也許小看了屬靈果實真正的樣式。

爲別人的福祉工作(加拉太書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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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6章第一部分採用了各種工作相關的術語,來指導基督徒如何以切實的方式照顧別人。基督徒要慷慨待人,彼此擔當“各人的重擔”(加6:2)。但是,爲了不讓我們過分驕傲,以爲服侍他人可以成爲自己不好好工作的藉口,基督徒以要”察驗自己的行爲“,”擔當自己的擔子“(加6:4-5 )。

保羅也利用撒種和收割的類比,鼓勵加拉太人專注於聖靈的生活,而不是肉體的生活(加6:7-8)。”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6:10)。除了照顧信徒的需要之外,基督徒也要顧及社區共同的利益。當然,如果我們要向別人行善 ,不免要在工作場合如此行。

以福音爲中心(加拉太書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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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後的話語中,保羅提醒加拉太人以福音爲中心,定睛在基督的十字架上:”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

加拉太書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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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在結尾段落使用被釘十字架的話語(加6:14),保羅回到了這封信前面所說的內容上:”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爲我捨己“(加2:19b-20)。相信基督,並不單單是相信他的生平、死亡和復活的某些事實,而是與基督同死,好讓他在我們裏面活着。當我們在辦公室、倉庫、商店和會議室中工作時,”基督在我們裏面“的現實並未消失不見。相反,它敦促我們每時每刻,在任何地方都依靠聖靈的大能爲了基督而活,他也賦予了我們這樣做的能力。

基督徒的生活根據是我們的信心。但信心並不是被動地同意福音的真理。相反,在基督徒的日常經驗中,我們的信心會變得生機活潑。按照保羅的說法,信心甚至可以”使人生髮仁愛“(加5:6)。因此,在我們生命中動工的信心會激發着愛的行爲,就是在聖靈的幫助下,讓我們的心裏和行動上更加有愛(加5:22)。我們拒絕因行爲稱義而成爲律法的奴僕。然而,當我們通過信仰、擁抱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時,我們的行爲就會帶來愛,喜樂,和平,忍耐,良善,恩慈,信實,溫柔和節制。我們認爲工作是實踐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的主要場合,讓我們可以愛他人,”向眾人行善“(加6:10)。如果我們在我們工作場所裏看不到信仰的果實,那麼我們生活的一個主要部分就已經脫離了基督的掌管。

以弗所書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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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爲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爲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以弗所書4:1)

以弗所書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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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造的宏大計畫之中,我們的工作有何意義?工作是我們一生當中要勉強應付的活動,還是一個讓我們找到意義、醫治、人格統合的場合?[1] 在神創造的世界中,我們的工作也有位置嗎?我們的工作對基督救贖世界來說,有什麼意義呢?

以弗所書談的是神創造萬有的工作,從這個世界的創造之前就開始了,由基督救贖的工作接續,然後迎向現在與未來。我們在這件工作中,一方面是認真看戲的觀眾,一方面又是神工作的主動參與者。

因此,以弗所書提供了一個新的觀點——不只是關於神的,也是關於我們自己的。我們的生活、行動,也就是我們的工作,負有嶄新的意義。因爲神藉着基督所成就、和正在進行的工作,我們的生命不一樣了、我們的敬拜不一樣了、我們的工作也不一樣了。我們在一生中所做的,包括專業的工作,是爲了迴應神拯救的行動,是爲了成就祂賜給我們與祂同工的職分。既然蒙召,行事爲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

我們所知的「以弗所書」,和使徒保羅的在新約裏的其它書信,有些相似、也有些不同。這封書信和歌羅西書最像,有類似的主題、結構,甚至是句子(弗6:21-22;西4:7-8)。[2] 以弗所書與保羅其他書信不同之處,在於其寫作風格、特別的用字,還有某些神學觀點。還有一點,就是這封信並沒有像保羅的其他書信那樣,針對哪個教會的特別情況。[3] 本註釋預設保羅是作者。

在以弗所書中,保羅沒有單單討論某個特定堂會的需求,而是廣泛論及神在宇宙中工作的神學觀點,還有在這項工作中耶穌基督教會的重要角色。每一位信徒都投入這項神聖的職分,就好像原來就是「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爲要叫我們行善」(弗2:10)。每一位信徒對教會的成長與使命,都是極爲重要的(弗4:15-16)。

See, for example, Dan P. McAdams, The Redemptive Self: Stories Ameri­cans Live B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Donald E. Polkinghorne, Narrative Knowing and the Human Sciences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1988).

For discussion of these issues and their implications, see Andrew T. Lin­coln, Ephesians, vol. 42 of the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1990), xlvii–lxxiv; “Ephesians, Letter to the” in Dictionary of Paul and His Letters, eds. Gerald F. Hawthorne, Ralph P. Martin, and Daniel G. Reid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93).

上帝宏偉的計畫:神學觀點(以弗所書1: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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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的前半部,揭示神拯救整個受造界的宏偉敘事。就算是在「創立世界」以前,神就已經賜下恩典,在基督裏揀選我們,爲了回覆與祂的關係,爲了活出祂在這個世界中的旨意(弗1:4-6)。神的旨意最重要的是要「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弗1:10)。換句話說,神所要做的,是在基督的權柄之下,復原整個被罪破損的受造世界。神定意要復興祂所造的,這一點告訴我們,這個世界(農場、學校、公司、...等等)對神來說很重要,祂並未離棄這個世界。

神復興的工作,以基督爲中心,邀人蔘與,一方面是領受神恩典的,另一方面又是祂賜恩復興工作的參與者。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並不是出於自己...也不是出於行爲(弗2:8-9)。但是我們的工作還是很重要,「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爲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因此,我們並非靠着做了什麼而得救,而是爲了要做什麼而得救。這些工作——包括一切我們所做的,都屬於神更新受造界的工作。所以,我們在工作場合中的行動極爲重要,是神爲我們成就祂在我們生命中的旨意而預備的。

在神的計畫中,教會主要的角色,是要引領世界與基督合一。基督在十字架上死去,不只爲我們個人帶來救贖(弗2:4-7),而且也修補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破口(弗2:13-18)。之前視爲仇敵的合一了,正是神標準的合一工作。因此,教會要向世界顯明神宏偉計畫是什麼、有多麼偉大(弗3:9-10)。但是,教會並不只是一羣人一個禮拜聚在一起,做一些宗教活動而已。相反,教會是所有信徒合在一起,在生活中每個地方所做的一切事情——不管他們是聚在一處還是分別行事。在生命的各種景況,我們的「上帝能照着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3:20)。要注意保羅用了「同國」這個一般用詞(弗2:19)來描述基督徒,而不是像「敬拜的人」這樣的宗教用語。事實上,以弗所書沒有談到教會聚集的時候要做什麼、怎麼做,但是卻提到教會成員應當如何工作的原則,就是我們接下來要討論的。

上帝宏偉的計畫:實務指引(以弗所書4: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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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的後半段,勸勉信徒活出本書信前半段的異象。「我爲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爲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每一個基督徒都與此呼召有分。因此,我們最重要的職業(vocation,源自義爲「呼召(calling)」的拉丁文),是要盡我們本分,來擴展神在這世上多重面貌的使命。這份呼召形塑我們生命中每一件事情,包含我們的工作,或者有時會稱爲我們的「職業(vocation)。」當然,有時候神也可能會呼召我們在這基礎的呼召之上,去做特別的工作,爲了使祂的榮耀得着稱讚(弗1:12)。不論是醫師或律師、接待員或服務生、演員或樂師、父母或祖父母,我們都要過一種與基督的呼召、還有基督在這世上所做一切相稱的人生。

總要勞力作正經事、給缺少的(以弗所書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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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弗所書第4到6章實際的勸勉中,有兩段經文 特別與工作有關。第一段和工作的目的有關。「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4:28)。雖然是談到偷竊的人,但保羅的建議是要給所有的基督徒的。在NRSV中翻成「正經(honestly)」的希臘文(to agathon),原意是說「有益的(to the good)」。神一直帶領基督徒做有益的事。工作場合是我們做許多有益之事的重要情境,也是神爲我們預備的(弗2:10)。

透過工作,我們得到足夠的資源來與需要的人分享——不管是直接透過教會,或者其它管道。雖然,工作神學並不完全等同於慈善神學,但是這段經文很明顯表達這兩者是相關的。這一段的總體信息是:工作的目的是要做有益的事,不管是透過我們的工作直接完成的,或者透過工作讓我們有能力付出,給我們工作以之外的人。

爲主作工、共享成果(以弗所書5: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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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實際的考量是人際關係。基督徒的呼召,影響我們的基本人際關係,特別是家庭與職場。(在工業時代之前,住家就是家庭生活和工作地點的處所。)以弗所書5:21-6:9對此加以強調,討論了具體的家庭關係(妻子/丈夫,子女/父母,奴僕/主人)。這一類的清單,在希羅世界的道德勸說中很常見,在新約裏面也會看到(例如:西3:18-4:1以及彼前2:13-3:12)。[1]


我們對以弗所書6:5-9討論奴隸與主人的關係特別感興趣。保羅寫信給做主人的基督徒、在基督徒主人底下爲奴的基督徒,還有在未信的主人之下爲奴的基督徒。這一段經文和歌羅西書(西3:22-4:1)裏面的一段經文很類似。(敬請參閱 “歌羅西書、腓立門書與工作” 中的“歌羅西書” ,有關第一世紀羅馬帝國奴隸制度的歷史背景,有助於瞭解本段關於以弗所書的解釋。)簡而言之,羅馬帝國時代的奴隸制度,和二十一世紀的支薪工作,有類似的地方,也有不同之處。主要類似的地方,是古代的奴隸和現代的員工,都是在有權柄的主人或管理人員之下工作。從工作本身來看,這兩種身分都有責任,要滿足在上有權柄之人的期望。主要的不同之處,則是古代的奴隸(現代的奴隸也是一樣),不但需要爲主人工作,他們的生命也是主人的。奴隸不能辭掉工作,遭受惡待時,只有極有限的合法和自力救濟權益,所做工作沒有薪水和補貼,無法協商工作條件。簡而言之,主人對奴隸虐待的權力範圍,遠遠超過管理人員對待工作人員。

我們會先討論以弗所書這一部分如何應用在實際的奴隸制上。然後,我們再看看怎麼運用在現代已開發經濟國家的支薪勞力上面。

See David Noel Freedman, “Haustafeln” and “Household Codes” in The Anchor Bible Dictionary (New York: Doubleday, 1992).

基督的奴僕(以弗所書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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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鼓勵做奴隸的,要看自己像是「基督的僕人」,「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6:6-7)。工作實際上是爲了基督而做,這樣會激勵他們更賣力、做得更好。保羅這些話,在主人命令奴隸去做好工作的時候,帶來安慰。這種情況下,就算主人通常不會獎勵爲奴的人,神也必定會賞賜他(弗6:8)。

但是,爲什麼爲地上的主人做奴隸,會是「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主人很可能會指使奴隸去做完全與神的旨意無關的事,像是虐待其他奴隸、欺騙顧客、或是慢慢侵佔別人的田地。保羅特別澄清:「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弗6:5)。爲奴的只能爲主人做那些爲基督做的事。如果主人要爲奴的做不對的事,那麼保羅的話就成爲一個巨大的挑戰,因爲需要抗拒主人的命令。最起碼,這樣會帶來不太愉快的結果。但是,保羅的指示無法迴避。「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6:7)。主的旨意超越任何主人的命令。如果不能拒絕與基督的職責相沖突的命令,還有什麼才叫「誠實的心」呢?耶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太6:24)。不聽命地上主人的懲罰可能會很可怕,但是,爲了「好像服事主」,可能必須承受這樣的痛苦。

基督徒主人(以弗所書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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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主人的強迫爲奴的在聽命主人或是聽從基督之間做出選擇,乃是一件非常殘酷的事情。所以,保羅告訴這些做主人的,「不要威嚇」他們的奴僕(弗6:9)。如果主人要奴僕做有益的工作,那麼就沒有必要威嚇。如果主人要奴僕做不好的事,那麼他們的威嚇就像是在威嚇基督。就像歌羅西書裏說的,以弗所書也認爲主人應該要記住,他們在天上有一位主人。但是,以弗所書特別強調一件事,奴僕和主人,「同有一位主在天上」(弗6:9)。因爲這個原因,以弗所書說做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弗6:9),也就是說,給奴僕命令時,就好像是要給(或是爲了)基督什麼要求一樣。所以,基督徒主人絕不可命令奴僕做不對的事,或者過量的工作。雖然主人與奴僕在地上的分別沒有改變,但是他們之間的關係卻變成前所未有的同心合一 。兩者都是按着「誠實的心」,以基督爲主(弗6:5)。兩者彼此都不能主宰對方,因爲只有基督是主宰(弗6:7)。兩者都不能迴避彼此相愛的責任。這節經文接受奴隸制度的經濟、文化現實,但是,也爲廢除奴隸制度撒下種子。在基督的國度裏,「並不分...自主的、爲奴的」(加3:8)。

我們現在的世界仍然存在奴隸制,雖然名字變成了人口販賣、強迫勞力;我們實在應該爲此感到羞恥。以弗所書6:5-9的思路,還有裏面整個故事,是要我們爲終結蓄奴而努力。不過,我們大部分的人,不管是爲奴或主人,不太可能自己有蓄奴相關經歷。但是,我們在職場的關係中會發現,有些人比其他人更有權力。以此類推,以弗所書6:5-9想要告訴僱主和僱員,只能指示、完成和獎勵那些能借着基督、爲了基督而作的工作。如果我們受命做好事,問題比較簡單,雖然任務不見得容易。我們可以盡力而爲,不論會從老闆、客戶、管理的人、或者任何其他要管理、監督我們的人身上,得到什麼補償或感謝。

但當我們受命去做不對的事情時,情況變得比較複雜。從一方面來看,保羅告訴我們要「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我們不能隨便違逆我們地上的權柄,就好像我們不能違逆基督一樣。這一點會讓人質疑,基督徒員工是否可以告密、罷工、抱怨監督人員抱怨。最起碼,不同的意見或判斷,並不是足夠理由,可以讓人抗拒工作命令。重要的是,不要混淆下面這兩種情況:「我不想做這件工作,我覺得老闆要我做這個對我是不公平的」和「要我做這件事,是違反神的心意的。」保羅說「要懼怕戰兢...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是告訴我們,除非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要做的是錯誤的,不然我們應該奉行在上權柄的命令。

而且保羅還說,我們聽我們肉身的主人命令時,要「從心裏遵行上帝的旨意。」當然,如果我們受命要做些很明顯違反神心意的事(像是違反聖經誡命或價值觀),那麼,我們遵行最高主人(基督)的原則,就是要我們抗拒人類主人不屬神的命令。這兩個區別的關鍵常常在於知道,如果抗拒這些命令,誰得到好處。如果抗命的結果,會保障其他人、或其他羣體的利益,那麼我們就有強烈的理由抗拒命令。如果抗拒的結果,只有保障了我們個人的利益,那麼這個理由就有點薄弱。有些情況,保障他人權益,可能會損害我們的生涯、讓我們的生計付出代價。保羅豪不猶豫地說:「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弗6:10,11)。

但是我們也應當同情那些面臨抉擇,要麼順服一個確實不屬神的命令,要麼被解僱承受個人損失之人——有時可能是我們自己。這種情況對於處在經濟階層底部的工人來說更爲常見,他們沒有太多選擇,經濟上沒有什麼支助。工作的人常常受命要做很多雜亂瑣碎的壞事,像是撒謊(「跟她說我不在辦公室」),欺騙(「多放一瓶酒在16號桌,反正他們醉成那樣也不會注意到」),誇大其辭(「我期待你把這項工作,當成對你來說全世界最重要的事那樣去做」)。我們是不是一定得接受每一件工作?有些時候,上級命令我們做真正的壞事。「如果她不接受我們開出的條件,就威脅她說要破壞她的名聲。」「在她發現更多僞造品管紀錄之前,找個理由把她開除了。」「今晚附近沒人的時候,把它倒在河裏。」但是,丟了工作,看着家裏越來越窮困,有時似乎比聽命去做這些不討神喜悅的命令還要更慘。我們常常不是很清楚,到底哪些選擇比較符合聖經的價值觀、哪些不是。我們必須瞭解,下決定可能是個複雜的過程。我們面對做一些不對的事情的壓力時,一定要更加依靠神的大能、在惡勢力之前站立得住。但是,如果發現有些信徒無法勝過屬世的工作場合的邪惡勢力,我們也需要基督的憐憫和赦免的話語。

如果我們是有權柄的,那麼我們應該只提出基督會贊成的命令。我們不可命令屬下傷害自己、或是其他人,來讓我們自己得到好處。我們不可命令別人,做我們自己按照良心來看不會做的事。當員工拒絕我們,不做違背良心、公理的事情時,我們不可威脅他們。雖然我們是老闆,但我們也有自己的老闆;有權柄的基督徒,要藉着我們給別人的命令,來完成我們服事神至高的責任。我們都是基督的奴僕,我們沒有權力命令、或聽命做一些違逆基督的事情。對我們每個人來說,不管我們在職場上是什麼職位,我們所做的工作,既可以服事神、也可能無法服事神。

以弗所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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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只有幾節經文清楚談到工作場合,而且就算是這些經文,談的也都是竊賊、奴隸,還有主人的事。但是,如果我們稍有領受神要如何透過基督復興一切受造的,那麼,就會發現我們所做的工作,在這個計劃中非常重要。我們的工作場合,就是我們完成神爲我們所預備善功的主要情境。以弗所書並沒有特別告訴我們,神在我們的工作中,爲我們每一個人預備的善功是什麼。我們還需要其它資源來了解這一點。但是,這封書信確實告訴我們,神呼召我們,爲了行善而做一切我們的工作。若我們根據我們與唯一真正的主人——基督——之關係來看待自己和同事,那麼我們的工作關係和態度都會完全轉變。

以弗所書鼓勵我們,對我們的生命採取一種新的觀點,把我們的工作看成神自己創造世界、又要將世界從罪中拯救出來的工作結果。我們之所以工作,是要回應神的呼召,在我們生命中的每一個層面,跟隨耶穌(弗4:1)。在工作中,我們看到許多機會,可以去做很多神要我們去做的好事。所以,在我們的辦公室、工廠、學校、家庭、商店,還有其它每一種工作場合,我們都有機會「甘心事奉」服事主(弗6:7)。

腓立比書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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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爲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裏運行,爲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2b-13)

腓立比書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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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需要努力。不管我們是做生意、開卡車、扶養小孩、寫文章、賣鞋子,或者是照顧行動不便之人或者年長者,我們工作時都需要付出個人勞力。如果我們早上不起牀、不出門幹活,我們的工作就不會有進展。是什麼讓我們每天早上起牀的?又是什麼讓我們可以撐過一整天?是什麼激勵我們、讓我們對工作忠心,甚至還要做得很好?

這些問題的答案包羅萬象。有人會說是經濟需求。「我起牀去工作,因爲我需要錢。」其它的答案可能和我們的興趣有關。「我工作,是因爲我熱愛我的工作。」還是有些答案可能不會這麼令人激動。「是什麼讓我起牀之後、撐過一整天?咖啡因啊!」

保羅寫給腓立比教會基督徒的信裏,提供這個問題一個不一樣的答案,幫助我們找到投入工作的力量。保羅說,我們的工作不是我們自己勞力的結果,而是神在我們裏面運行,賜給我們力量。我們一生所做的,包含工作,都是神在基督裏救贖工作的彰顯。不但如此。我們還藉着神在我們裏面的能力,找到我們工作的力量。基督來是爲了服事人(可10:35),而且神賜我們力量與基督同工、一起服事人。

多數學者都同意,使徒保羅是在公元后54到62年間,寫下我們所謂的腓立比書這封信。[6] 不過保羅是在什麼地方寫的,就沒有共識,但是我們知道應該是在某個他受監禁的地方(腓1:7)。[7] 顯然保羅寫這封私人書信是給在腓立比的教會——他之前在那裏建立的羣體(腓立比書1:5;使徒行傳16:11–40)。他寫這封信,是爲了加強和腓立比教會的關係,讓他們知道他的近況,謝謝他們支持他的服事,裝備他們面對信仰的挑戰,讓他們信仰的路上走得更穩固,並且,最重要的,要幫助他們活出信仰。

腓立比書用了工作 (ergon 及相關同義詞)一詞很多次(腓1:6; 2:12-13, 30; 4:3)。保羅以此來描述神拯救的作爲,還有人從神拯救之功涌流而出的工作。他並沒有直接談到屬世工作場合的相關議題,但是他所說的,在工作中有很重要的應用。

Gerald F. Hawthorne, Philippians, rev. and exp. by Ralph P. Martin, in vol. 43 of the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2004), xxvii–xxix, xxxix–l.

See Gerald F. Hawthorne, Ralph P. Martin, and Daniel G. Reid, eds., “4.3. Place and Date” of “Philippians, Letter to the,” in Dictionary of Paul and His Letters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93).

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腓立比書 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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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羅開頭爲腓立比教會禱告的前提下(腓1:3-11),他分享了他對神在腓立比教會信徒中作爲的信念。「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保羅所說的「工夫」指的是在基督裏,使人得救重生的工作。保羅藉着向他們傳講福音,在這項工作上有份。他擔任教師、使徒,繼續這項工作,他說這是「成就我工夫的果子」」(腓1:22)。但是,這背後的工作是神所做的、不是保羅,因爲神纔是「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腓1:6)。「都是出於上帝」(腓1:28)。

NRSV 說這是神在「你們中間(among you)」的工作,但是大多數英文譯本說這是神「在你們裏面(in you)」的工作。兩個都是合適的,希臘文片語en humin 可以翻成這兩種情況。神的善功是在每個人的生活裏面開始的。但是,這也需要在信徒中間的團契時,活出来。第6節經文的重點,並不是要限制神的工作到底是在個人、還是羣體,而是要強調他們所有善工都是神所做的。還有一點很重要的,這項工作並沒有在「個人得救時」、或是教會建立時就完成了。神繼續在我們裏面、在我們中間工作,然後要在「耶穌基督的日子」,成全這工。只有耶穌再來的時候,神的工作纔會完全成就。

保羅的職分是傳福音、做使徒的;就像所有人工作一樣,他的工作也有代表成功或野心的標誌。你領了多少人歸信、募到多少款、多少人肯定你是他們的屬靈導師、你的貢獻跟其他傳福音的人比起來怎麼樣--這些指標都會使人陷入驕傲、野心的網羅之中。保羅也認同他工作之中存在這些動機,但是,他堅稱最重要的是愛(腓1:15-16)。由此推論,在其它的各種職分中,也是如此。我們總是受到誘惑,要爲成功與否而工作(例如:知名度、安全感、錢),這些都會引人走向「個人野心」(eritieias,比較精確應該譯作「不公平的自我欣赏」)。[8] 這些並非全部都不好,因爲它們也常常是完成我們工作的合理目標(腓1:18)。完成工作很重要,就算有時我們的動機並不純正。但是,長期來看(腓3:7-14),動機確實是很重要,而唯一屬基督的動機,乃是愛。

James Strong, Enhanced Strong’s Lexicon (Ontario: Woodside Bible Fel­lowship, 1995), G2052.

行事與福音相稱(腓立比書1:2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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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們所做的都是神在我們裏面做成的,我們的工作必然是有價值的,就像是神所做的一樣。但是,顯然我們會阻礙神在我們裏面的工作,因爲保羅如此勸勉:「你們行事爲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立比書1:27)。他主要想說的是關於一般生活,所以他的勸勉所指,也應該包含工作。他特別提到三個命令:

  1. 「有一樣的心思」(腓立比书2:2)。
  2. 「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2:3)。
  3.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4)。

再次強調,我們能夠照着這些指示行事爲人,單單因爲我們所做的是神在我們裏面所做成的;只不過,在這裏他用了我們所謂「基督頌」的美麗詩章來說明這一點(腓2:6–11)。他說,耶穌「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爲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爲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因此,神在我們裏面的工作-特別是基督在我們裏面的工作——都是謙卑待人、總是爲了他人的益處,即使有時需要捨己。

「有一樣的心思」(腓2:2)

「有一樣的心思」,這是基督賜給成爲一體的基督徒頭一個命令。我們不應該將此運用在屬世的工作場合。事實上,工作的時候,我們並不會想要和我們周遭的人有什麼一樣的心思(羅12:2)。但是,在許多工作場合中,也有許多基督徒。我們應當盡力與我們工作場合中的基督徒,有一樣的心思。不幸的,這可能還是非常困難。在教會裏,我們分別爲聖,進入一個羣體之中,彼此認同有關聖經、神學、道德、靈性,甚至還有文化相關事務的看法。在工作中,我們無法做到這種程度。我們可能會和不完全認同上面這些事情的基督徒,一起在職場上共事。單靠我們的判斷能力,其實可能很難確定自稱是基督徒的、是否真的就是。

很慚愧,這一點阻礙了我們做基督徒的見證,也讓我們不能有效的同工。如果我們信徒之間相處得比跟非信徒之間還糟,這些非信徒的同事會怎麼看待我們的主呢?最起碼,我們應該嘗試認識在我們工作場合中的其他基督徒,學習瞭解他們怎麼看待信仰、活出信仰。我們可能不會認同彼此對極重要事務的看法,但是,能夠表達互相尊重、不要與自稱基督徒的人處得不好、甚至爭吵,這樣就不錯了。如果我們確實相信神真的關心我們所做的,那麼我們就應該存異求同,齊心完成工作。

有和基督一樣的心思,就是指要和基督的「愛心相同」(腓立比書2:2)。基督如此愛我們、以至於死(腓立比書2:8),所以我們也要有跟他一樣的愛(腓2:5)。這一點不論是對待我們工作場合的其他信徒,或者非信徒,都是一樣的:我們要愛他們!職場中人都應該會認同我們所說的,我們應該做些對其他人有益處的事。如果一位基督徒說:「我的工作是要服事你」,這樣有誰會不同意呢?

「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腓2:3)

關鍵抉擇 - 瑞爾製造公司(Reell Manufacturing)個案研究

吉姆.格拉伯斯(Jim Grubs)深信,信仰價值和原則,是豐富的資源,可以用來幫助決策,比起其它方式更有效率。他在這份個案研究中說:「讓我用一則我工作所在的公司,瑞爾公司(Reell)裏的故事來說明。」

「快要2000年底,很多人都還記得,我們的經濟狀況,特別是科技業,價格『暴跌』。瑞爾公司,也是這個領域,損失將近35%營收,沒有任何回收的希望。HP的執行長,卡爾莉.菲奧立娜(Carly Fiorina)說當時的感覺就像是:『誰把燈關了?』2001年二月之前,我們用盡了一切可行的降低成本的策略(除了薪資),但是,我們還是在虧損。因此,我們得決定,是不是要資遣大約20%員工(四十多名),或者拿掉大約12到15%重要的補貼。大家都在問公司的領導團隊(大約八個人),應該怎麼辦。很多人覺得我們需要裁減人力。如果不這麼做,我們會失去一些優秀員工。而且,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一些『冗員』離開、很有效率。」

「還有些人『心裏』認爲,我們應該採取減薪策略。在這種情況下要遵循的基本原則,要追溯到我們成立公司的部分宗旨:『瑞爾乃是基於屬靈價值之實際運用的商業運作團隊...』。所以,我們採納了某些猶太教-基督教原則、形成我們的觀點。第一、減薪策略允許員工選擇留下或離開(『選擇的自由』--創世記第一章中出現的基本原則)。第二、分享資源(在這種情境之下是錢)是我們根深蒂固的文化。在團隊中工作,就要分享許多事物,工具、想法、時間、能力、智慧、...等。分享是猶太教-基督教傳統的特色。第三、基督教爲了他人『倒空』自我的信念(腓2:3-8),是愛人最高的指導原則,成了團結公司上下各種類型羣體的力量。」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沒有保證成功,瑞爾還是選擇了這個方法,之後帶來士氣大振的正面結果;人才流失降到最低(只有一名員工離開);更願意奉獻自我,生產品質、效率更好,領導團隊最關心的信任關係、『向上急遽攀升』。雖ˊ然要冒很大的風險,但是這一切似乎真的深深碰觸到上百名員工的心思、意念。是的,我們信仰的核心原則和價值,對我們的羣體真的很有影響!」

看別人比自己更強、更好,這就是以基督的心爲心的心思意念(腓2:3).謙卑的意思是針對所有人,並不是只有對基督徒。因爲耶穌在十字架上死去(最最謙卑的行動)是爲了罪人、不是爲了義人(路加福音5:32;羅馬書5:8;提前1:15)。

在工作場合有很多謙卑服事的機會。你可以大方的將功勞歸給其他人,但是要追究、譴責失敗責任時,儘量謹慎、小心一點。你可以在別人說話時專心聆聽,不要太快表達自己的想法。你可以試試別人的想法,不要總是一直堅持你自己的作法。你可以不要羨慕、忌妒他人的成功、升遷、高薪,如果做不到,將你的忌妒在禱告中帶到神的面前,不要在餐桌上跟其他人發泄。

反過來說,職場提供個人發揮野心的許多機會。我們前面提過,野心、甚至競爭,並不是一定都不好(羅15:20;林前9:24;提前2:5),但是不擇手段、單顧自己就不好了。這樣子會讓你對自己認識不太正確、太高估自己(「虛浮」),最後把自己放在一個不切實際、對工作和信仰都沒有ˊ幫助的景況中。有兩種解決方法。第一、要明白你的成功需要依靠別人、也需要對別人的成功有所助益。這個意思是說要在職場上真正的與團隊合作。第二、不斷徵詢對你自己和你的表現之準確反饋意見。你可能會發現你的表現確實很優秀,但是,如果你是用正確的態度來認識這一點,那就不算是虛浮。從他人的迴應來看待自己,就是謙卑,因爲比起你對自己的看法,你更重視別人的看法。不必贅言,如果你找到正確的回饋管道,會對自己很有幫助。向錯待你、矇騙你的人,委屈自己、接受他們對你看法,這並不是謙卑。就算讓自己在十字架上受盡痛苦,耶穌對自己仍保持正確評估(路23:43)。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4)

在這三個命令之中,這一個可能是我們在職場中最難做到的。我們之所以工作,有極大部分是要滿足自我的需求。所以,不看重我們自己的利益怎麼會合理呢?保羅並非此意。但是我們要記住,他確實向一羣人說:「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4)。也許他的意思是說,如果每一個人不要只顧自己的需要,也能關切整個羣體的需要,那麼,這裏面每一人的需求就都顧及了。這一點和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章還有其它一些地方所說的,看法是一致的。眼睛無法滿足交通、行動的需求,這要靠雙腳來達成。因此,每一個器官爲了身體的益處而行動,然後也順便滿足了自己的需求。

理想中,這一點可能對關係十分密切的羣體是對的,像是高度委身成員所組成的教會。但是,這也可以應用在不是教會的工作場合嗎?保羅的意思,是要我們注意同事、客戶、上司、屬下、供應商,還有許許多多我們周遭人的需求,而不管我們自己的嗎?再次來看腓立比書2:8,保羅在這裏將十字架上的耶穌描述成我們的榜樣,他關注罪人的益處,超過自己的。他在這整個世界活出這個原則,而不是隻在教會之中,所以我們也應當如此。而且保羅也很清楚,我們這麼做的結果,可能會受苦、虧損、甚至還會失去性命。「只是我先前以爲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3:7)腓立比書第2章的意思,就是要我們在工作中關心他人的需求,超過我們自己的。

關於如何應用本段經文,請點擊此處參閱 Country Supply Study Guide "Price to Turn" 

普通信徒天天跟隨耶穌的基督徒的三個例子(腓立比書2: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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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腓立比書給我們三個榜樣(保羅、以巴弗提、提摩太),讓我們知道基督徒怎麼跟從基督的榜樣。保羅說:「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腓3:17)。他按照第二章裏所說的「基督頌」的架構,來描述每一個例子。

人名
差派到困難處境
願意順服/成爲奴僕
所冒風險
他人益處
耶穌 
人的樣式(2:7) 奴僕形像(2:7) 順服至死(2:8) 反倒虛己(2:7)
保羅 肉身活着(1:22)
基督僕人(1:1)
捆鎖之中(1:7)效法基督的死(3:10)
使你們長進喜樂(1:25)

提摩太

快打發提摩太去見你們(2:19)
像兒子待父親一樣(2:22)
(腓立比書中並未特別指出,但請參閱羅馬書6:21)
實在掛念你們的事(2:20) 
以巴弗提
打發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裏去(2:25)
你们所差遣的(2:25)
幾乎至死(2:30)
供給我需用的(2:25)

這些訊息意義十分清楚。我們領受呼召就是要做耶穌做過的事。我不能找藉口說,耶穌是神的獨生子,他做得到、我們做不到。保羅、 以巴弗提、提摩太並不是高人一等、能做什麼我們無法做到的事。相反的,在我們工作的時候,我們就是把自己放入差遣、順服、風險、服事他人的架構中了:

人名
差派到困難處境
願意順服/成爲奴僕
所冒風險
他人益處
職場基督徒
進入非基督徒職場
在他人的權柄下工作
爲了像基督一樣愛人冒着自己生涯發展受限的風險
受神呼召將他人益處置於我們自己益處之上

我們可以把這個服事他人、而非自己的命令,稍作改變,像一般人所考量的那樣嗎?舉例來說,我們可以先關切我們比較信賴之人的益處嗎?我們可以一併考量別人的、還有還有我們的益處嗎?是不是可以在確定一定份額的效益時,才關注公眾利益,但是在整個體系情勢對我們不利時,明哲保身?保羅並沒有這麼說。

如果我們真的發現自己沒有辦法、不能甘心樂意地勇敢行事呢?保羅只有這麼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腓4:6)。唯有不住向神的禱告、懇求、感恩,我們才能面對困難的抉擇與必需的行動,放下自己、顧念他人的需要。這並不是抽象的神學,而是每天生活、工作很實際的建議。

日常應用(腓立比書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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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提到三種日常情境,和職場有直接關聯。

化解冲突(腓立比书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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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請求腓立比教會的會友,幫助他們之中兩位婦女,友阿爹和循都基,要彼此和睦(腓4:2–9)。雖然我們直覺的反應都是壓抑或拒絕衝突,保羅卻是用愛、開誠佈公來解決。這兩位婦女的衝突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但是她們都是信徒,保羅說:「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腓4:3)。最敬虔的信徒之間,也會有衝突,這我們都知道。保羅告訴他們,別讓怒意不停滋長,想想他人有什麼是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有德行的、可稱讚(腓4:8)。「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腓4:7) 似乎是從欣賞我們周遭人優點而開始的,就算我們跟他們有些衝突。要特別記住,基督也爲他們而死。我們自己要特別留意,保持一顆謙讓的心,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不要掛慮我們心中的愁煩(腓4:6)。

這些經文也都可以應用在現代職場,雖然並不容易。在我們急着要忽略、掩蓋我們在工作中的衝突時,我們更是需要面對、討論(不只是閒聊)這些衝突。如果我們並不想公開討論,那麼也應該請教一些有智慧的人幫助--是基於謙卑求教,而不是爲了想要找到有力人士做靠山。要開始與競爭對手對抗時,我們也應該要爲他們建一份資料,清楚他們有什麼優點、長處。在我們實在沒有氣力應付一些人的時候,可能我們不管做什麼都只會越來越糟,這時我們一定要讓神的能力與耐心,完全取代我們自己的想法。這樣,我們就是在效法我們的主「虛己」(腓2:7),領受神的大能(腓2:9) 、在這世上活出神的旨意。如果我們這麼做,我們的衝突就會就事論事而解決,而不是照着我們的想象、恐懼與憤怒而發展。就算不會成爲好朋友,這樣做也可以回覆工作夥伴的關係、贏得彼此尊重。就算有些時候,和諧合一不太可能,我們還是可以領受「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腓4:7)。就算是破裂的關係,也無法超越神的美善,這也是屬神的神蹟、奇事。

在工作中相互扶持(腓立比書4:10–1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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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感謝腓立比教會會友,對他個人(腓1:30)與經濟上的支持(腓4:10-11, 15-16)。在新約聖經裏,我們看到保羅盡心竭力與其他基督徒同工,像是巴拿巴(徒13:2),西拉(徒15:40),呂底亞(徒16:14-15),還有百基拉和亞基拉(羅16:3)等等。他寫的書信結束的時候,都是向和他同工過的人問候,而這些同工又都是他和一個同工帶出來,例如腓立比人就是保羅和提摩太帶出來的(腓1:1)。這一點他也是按照自己所建議的方式在效法耶穌——耶穌幾乎所有事都是和門徒、同工一起完成。

像我們在腓立比書2章裏說過的,在世俗工作場合的基督徒,並不是都這麼幸運可以和信徒共事。但是這並不是說我們就無法彼此扶持。我們可以跟和我們同行、同機構的人聚會,彼此分享我們在工作中面對臨的一些挑戰與機會。「媽媽-與-媽媽」計劃[9] 是一個在職場上相互支持的實際例子。一些作媽媽的每週聚在一起,學習、分享、相互交流扶養年幼孩童的工作心得。理想上,所有的基督徒在他們的工作上都能得到這樣的支持。沒有正式計劃方案時,我們可以在平常基督徒羣體中談談我們的工作,例如敬拜、講道、讀經、小組、退修會、主日學,以及許許多多其它場合。但是我們有常常利用嗎?保羅在他的呼召中,很用心與其他人建立羣體,甚至還僱用信差渡過漫長海上旅程(腓2:19, 25),去分享他的想法、信息、團契,還有資源。

處卑賤與豐富(腓立比書 4:12-1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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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保羅談到如何處卑賤與豐富。這一點和職場很有關係,因爲工作決定我們是卑賤(貧窮)或豐富(富有),至少我們中的工薪階層乃是如此。在此我們又看到,保羅的建議知易行難。不要把工作當成偶像,以爲它會一直給你一切你想要的。相反的,要因爲能帶給他人益處而工作,然後不管工作可以帶給你什麼,都要學習知足。相當困難的建議。有一些職業(教師、健康從事業者、客服人員、父母、...等等)可能常常超時工作、不計薪酬幫助有需要的人。有些人提供服務,則是希望可以得到豐碩的回饋。想象一名資深總裁或者投行專業人員,不爲合同或者營利目標而工作,卻說:

「我顧好客戶、員工、還有股東,然後在年底高高興興收下他們要分給我的,不管是多少。」這並不多見,但是有些人確實是這樣子。保羅的意思是: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腓4:12–13,18)。

問題不是我們拿了多少錢,而是我們是爲了他人的益處還是自己的益處而工作。這樣的動機,可以幫助我們拒絕那些過於缺乏、或過於奢糜的機構、體系從事工作。

腓立比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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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羅沒有在腓立比書裏特別論及工作,但是他對神在我們裏面的工作的眼光,是我們在信仰與工作一切思想的基石。我們的工作,是活出神在我們裏面開始美好工作的主要情境。在生活與工作的地方,我們要尋求與其他基督徒一般的心思意念。我們言行舉止,要看重他人、高過自己。我們要爲他人謀求利益、超過我們自己的需要。保羅雖然沒有直接提到工作,但是顯然要求我們在職場上達成艱難的任務。但是,我們在工作中所做的,不單只是我們的工作--這是神透過我們所做的工作。因爲神的大能沒有極限,保羅堅定的說:「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4:13)。

加拉太書,以弗所書和腓立比書的關鍵經文和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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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2:19b-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爲我捨己。 憑信心活在基督里 
加拉太書 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在基督里有自由,没有奴役
加拉太書 5:6 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信心通過愛心顯明
加拉太書 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凭憑著愛自由地成為“僕人”
加拉太書 5:16 我說,你們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順從聖靈而活,不要順從肉體
加拉太書 5:22-23a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 聖靈的果實
加拉太書 6:10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向別人與信徒一家的人行善
以弗所書 1:9-10 都是照[神]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 一切事情——包括我們在地上的工作——都是上帝計劃的一部分
以弗所書 2:8-10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爲,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爲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儘管你的拯救是唯獨因為恩典和信心,但你在基督耶穌里受造,乃是為了行善。
以弗所書 4:28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努力工作,可以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以弗所書 6:5-8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象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象是討人喜歡的,要象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象服事人。因爲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爲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如果上司命令你行善,要竭力去做,彷彿為主做的一樣。如果上司命令你行惡,要拒絕去做,因為惡行不可做在「耶和華」面前。
以弗所書 6:9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爲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如果你有權力,不要命令下屬做任何違背神命令的事情。
腓立比書 1:6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神必成全他在我們心裡啓動的善工。
腓立比書 2:2  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 基督徒不應當讓分裂破壞了他們在世上的見證和有效的工作
腓立比書 2:3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利用職場上無盡的機會,在待人接物時把他人看作比我們自己更智慧、更聰明、更強的人
腓立比書 2:4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我們應當滿足周圍社群的需要,而不單單是自己的需要。如果他人也這樣做,我們的需要同樣會得到滿足,儘管我們無法保證他人一定會這樣做。
腓立比書 4:12-13, 18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 我們可能把工作的回報(金錢、權力、地位等)當作偶像。為了避免這樣的捆綁,工作的動機應當是為了他人的益處,並滿足於任何可能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