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與墮落

文章 / 工作神學項目出品

至此,我們認定金融為神的初衷。可是我們知道,人類的墮落已經全方位破壞了創造。在基督完成救贖之前,我們活在一個由神創造的善與人類墮落的惡所營造的世界。罪惡已經重創人類管理的能力和意向,令人難以通過金融市場來行公義,施仁愛。

有幾種罪對金融傷害尤深。由於金融根本是分配資源,貪婪對金融有莫大影響。[38]

由於神並沒有把人造成無所不知,也由於資訊對金融中十分重要,說謊這罪也就對金融構成巨大問題。事實上,這種貪婪和撒謊會嚴重削弱金融機構原本要行善的能力,並引發一個問題:罪惡是否令這些制度腐敗至無可救贖。

許多作者曾就金融問題探本尋源。希勒(Shiller)提醒我們,凱恩斯(Keynes)認為人類有一種不由自主的衝動去採取行動,稱之為動物精神,這令金融市場出現問題。[39]

斯蒂格利茨(Stiglitz)概述了投資銀行(批發金融中介)許多問題,特別著眼於薪酬結構。[40]

他認為「金融體系未能發揮其關鍵作用:管理風險、分配資本及保持交易成本低廉。」特里爾(Terrill)認為投資銀行與消費者已經道德淪亡,我們需要心靈改造,追求什麼是「好和對的」東西。[41]

范杜澤(Van Duzer)有一篇文章詳述了罪惡如何影響市場,包括金融。[42]

他揭示了人與人及人與神的關係破裂如何造成市場上許多問題。戴維斯(Davis)認為在過去三十年,有些金融要素 - 特別是機構投資及證券化 - 引致有利社會的機構萎縮,令交易員短視的心態愈趨普遍,以致損害社會。[43]

鑒於這一眾作家的著作,我們不會進一步討論人們蓄意干犯的金融罪惡,如欺詐、欺騙、暴力、種族、族裔、性別和其他偏差等等。這些罪惡與其他工作領域的道德失誤大同小異。《www.theologyofwork.org工作倫理概覽》一文提供了一個框架,從聖經角度作倫理立論。

我們更有興趣的是,人類墮落如何削弱金融為借貸雙方帶來管理、公義和愛的能力 - 意思是自願以市場利率進行的交易。有沒有一些情況,要以其他形式的交易來取代金融 - 尤其是私人或政府慈善機構 - 如果要的話,範圍要有多大?在墮落的世界裡,金融還有沒有空間去實現神的期盼目的?

Brian Rosner, "Greed as a False Religion", Ethics in Brief, Vol. 12 No 5 (Spring 2008) argues that greed is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idolatry and represents an attack on God’s exclusive claim to our worship.

 

Robert Shiller, "A Failure to Control Animal Spirits", Financial Times: The Future of Capitalism (May 12, 2009)  14-16.

Joseph E. Stiglitz, "Who Do These Bankers Think They Are?",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March 2010) 36.

John Terrill, "The Moral Imperative of Investment Banking", Cardus (February 26, 2010).

Van Duzer, Why Business Matters to God: (And What Still Needs to be Fixed).   

Gerald F. Davis, "The Rise and Fall of Finance and the End of the Society of Organizations", Academy of  Management Perspectives, Volume 23, Number 3 (August 2009) 27-44.

窮人無力舉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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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情況下,市場利率融資對借款人和貸款人都是一種祝福,就像各種商業,生產及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應該有利買賣雙方。但是,有時人們需要產品或服務卻買不起。金融如此,食品、住所、電力、醫療保健或任何其他物品也是如此。人們可能需要用錢卻苦無信貸,又或者需要付出高不可攀的利息。猶如其他產品,金融出現這種情況就不再是商業交易,而是補貼、轉讓或餽贈。我們通常不會期望生產商蝕本出售商品及服務,或者免費送贈,反而依賴捐助者、援助組織或政府,提供補貼或直接購入物資,然後捐贈予有需要人士。然而,我們同時確實期望,或者至少希望,那些富裕的人會慷慨解囊。

在這方面,金融財經與任何其他領域相似。《聖經》讚揚金融財經的慷慨行為 -

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 (利未記 25:35-36)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申命記 15:7-8)

 - 就好像讚揚餽贈物品的慷慨行為,

他(施洗約翰)如此回答他們說:「有兩件衣裳的,就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當這樣行。」(路加福音3:11)

慷慨十分重要。可是,有價有市的買賣未必是救助親人(利未記25:35中的「親屬」)及貧苦大眾的最好方法。如果仔細想想糧食市場,我們看到神創造了糧食市場的基礎,人類天生群居,並非人人懂得務農,穀物並非到處可以生長,也非全年天天可以收成,穀物富有營養,在收成時飽餐一頓,也不可能支撐到下次收成。《聖經》沒有買賣糧食的整體禁令。然而,聖經確實勸人不要囤積糧食,而應把糧食分給貧苦大眾、孤兒寡婦(利未記19;路加福音 12:16-21)。如上所述,《聖經》對財務資源有類似的教訓。在神的創造意念中,用市場價格(利率)分配大多數財務資源,以及免費(零利率)與家人或窮人分享一些財務資源,沒有教義上的衝突,兩者都是的愛表現。對於那些善於把握賺錢機會的人來說,有息貸款可以是愛;向求助無門的家人及窮人無償貸款,也可以是愛。

雖然金融業一般以金錢而非商品及服務進行交易,貸款人行善的義務,其實並不比其他企業和機構更重大。事實上,任何未能保持盈利的企業,實則失去對社會的價值。如前所見,金融的基礎在於對借貸雙方帶來好處。每當金融機構捐錢時,就等於剝奪投資者的部分預期回報。鑒於目前最大的投資者是退休基金,[44]向借款人行善,其實要由退休金領取者的退休收入承擔代價。因此,有如其他行業,金融的作用不在於大型善舉。

"Asset-backed Insecurity," The Economist, January 19, 2008, accessed online at http://www.economist.com/node/10533428 on January 1, 2014.

對借款人的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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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家有責任從放款中獲利,卻不應乘人之危。

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利未記 25:37)

換言之,放貸人不應乘人之危來謀利,或強加苛刻條款,預先收取利息。整個段落具體說明向親屬放貸的要求(利未記25:35),然而,無論出於什麼理由,一旦決定放貸,就不可乘人之危,此義務放諸四海皆準。

道德問題源於借貸雙方之間勢力懸殊。貸款人多的是錢,借款人卻絕望無助。即使在當今許多市場利率情況下,貸款人仍比借款人更有權勢。例如,銀行通常比舉債客戶擁有更龐大的資源、訊息、法律知識、立法影響力及地方勢力。法律有時會防止某些類型的貸款剝削,但即使貸款剝削合法,錯就是錯。無論如何,沒有行業能通過長期剝削客戶而興旺。基督徒在金融方面可以做的是利用我們作為儲戶、雇員、投資者、董事、代理人及選民所擁有的任何影響力,減少對弱勢社群剝削。

用不得其所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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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希望金融漸漸變成借貸雙方之間的一種分享。貸款要能促進生產,才能有所分享。因此,借貸雙方對貸款的用途都有責任。按揭貸款可以通過降低住屋成本來提高借款人的生產力。汽車租賃可令借款人有效率地上班。商業貸款可為設備、庫存、應收賬款或其他資產融資,促進發展。另一方面,以投機物業作抵押,或未經收入核實,又或沒有足夠淨值資產而取得按揭貸款,對借貸雙方都有害無益。以誘惑利率或期末整付租賃物非所值的汽車,可能會鼓勵借款人買入難以負擔的汽車。未經盡職審查而發放的商業貸款可能會浪費在無用的資產上。

這些例子鞏固了聖經的觀點,即金融是借貸雙方共有義務。借款人有義務自我約束,貸款必須用來提升自我,並且有力償還。貸款人有義務協助借款人達成這項任務,並且拒絕不穩妥放貸。這可是知易行難。借款人未必有知識判斷貸款條件,或者只是目光短淺或一時衝動。貸款人也可能誤判貸款形勢,又或者出於貪婪、無良或短視。

例如,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始於按揭貸款違約,這些違約源於借貸雙方的投機行為,多於改善住屋機會。貸款人清楚知道,房價本已急漲,卻要繼續上升才可收到還款。但由於貸款人通常將按揭貸款轉售給機構投資者,並迅速收回資金,因此幾乎沒有誘因去照顧借款人的長遠利益。最終,三方參與者──借款人、按揭貸款人及按揭債務投資者──都忽略了金融的時限本質以及各方的利害關係。相比之下,合乎聖經原則的貸款要求各方關注貸款是否用得其所 - 借款人是否善用收益。

是否還有空間讓金融實現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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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這些情況顯示,在墮落的世界中,有些情況下,市場利率融資未必能配合一些有意借款的人的需要,卻能使貸款人獲益。不要因為市場和價格的基礎由神奠定,就以為金融必定能夠以完善的管理、公義及愛分配資源。要小心,不要膜拜市場,或認為凡是市場交易的結果必然合理。金融市場是神的賜福,但並非唯一的賜福,亦非任何情況都一樣。政府及非謀利組織也是神的賜福。而且在墮落的世界中,市場和金融機構可以對社會及個人造成極大傷害。市場須要與社會其他機構保持平衡,並且按照神話語傳達的旨意來接受評價。[45]

應該還有空間讓金融實現神的旨意,但只有通過神的救贖,金融才能回復原狀。

For a caution against worshipping the market and for an analysis of how markets fit with governments and NGOs see Van Duzer, Why Business Matters to God: (and what still needs to be fixed), Chapter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