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工作賺錢可以嗎?

閲讀經文:帖撒羅尼迦後書 3:10,以弗所書 4:28
今天的閱讀內容來自部落格主 J.B. Wood,他是一位企業高管,撰寫關於將職業生涯與屬靈生活合為一體的挑戰。在此,他探討是否在商業中賺錢能夠成為事奉神的一種方式。
「作為一名年輕基督徒所遇到的問題是,當我追求『世俗』職業時,常常察覺教會抱有一種隱晦的不認可。我內心總忐忑不安,認為任何想賺取穩定收入的渴望,似乎都與屬靈生命背道而馳,反而與自私、物質主義和世俗掛鉤。
在成長過程中,教會教導我,唯有熱衷於造就門徒、宣教或帶領他人歸向基督才是神所喜悅的唯一抱負。因此,如果你真誠地渴望尋求神對你人生的計劃,那麼就預設你的首要使命是成為造就門徒的人——像耶穌(那位宣教的耶穌,而非在家庭企業作木匠的耶穌)。
但如果我並沒有『蒙召』去做這件事呢?如果我的恩賜、才幹和個性更適合從事商業活動呢?在從事管理咨詢職業生涯中,我為這個問題掙扎多年。
值得慶幸的是,聖經清楚表明,神不僅僅允許,而且讚許我們透過工作賺錢。
聖經關於使用金錢的教導:
- 滿足個人生活所需。
- 照顧家庭的需要。
- 有餘的,分給那缺少的人,並幫助滿足世界的需求。
貪婪固然危險,但正如天召(High Calling)部落格主拉里·皮博迪(Larry Peabody)所說:『錘子、馬匹和電爐也同樣危險。任何一個可以被正確地使用,或被濫用。聖經警告我們,貪財會使人陷入網羅,並稱貪財是『萬惡之根』。然而,只要有正確的教導和正直的心,信徒可以憑信心生活,同時以神所喜悅的方式賺取和使用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