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
「傳福音」的恩賜是一種特殊的能力,使你能與非信徒分享福音信息並使他們成為耶穌的門徒、在基督身體裡能承擔責任的肢體,從而傳揚上帝榮耀的知識。
擁有這種恩賜的職場基督徒非常熱衷於清晰、有力地向同事、客戶、顧客、主管、供應商和其他人講述福音信息。
屬靈恩賜辨認陳述
- 「我這一生中已經帶領了許多人信耶穌。」
- 「我熱衷於與各式各樣的人分享福音資訊。」
- 「我曾經挑戰其他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分享自己的信仰。」
職場影響力
傳福音是羅伯特的主要屬靈恩賜之一。在過去的35年中,他一直擔任律師的專家證人。這些律師所代理的客戶通常損失了委託給股票經紀人的巨額資金。羅伯特本人就做過股票經紀人,因此,他曾經被這些律師聘請過1,500多次。每次他都需要與律師們的客戶談話,而這些客戶中的許多人是老年人和寡婦。羅伯特在金融業方面的專業知識能幫助這些律師收集證據,並針對那些涉嫌損害客戶利益的經紀人和金融機構提起訴訟。
不難想像,羅伯特的談話對象都是一些處於極度絕望境地的人,他們苦苦地等待著伸冤的機會。在為每次庭審做準備的整個期間,羅伯特都會帶領這些人來到耶穌面前,因為只有祂才能賜下真實的拯救。羅伯特說,在這1,500次的客戶談話中,除非當事人已經是基督徒,他幾乎每次都有為當事人禱告,讓對方接受耶穌做個人的救主。在這樣的職場環境中,他為之禱告的幾乎每名非基督徒最後都成為了基督徒。如果對方已經是基督徒,他也會為之禱告,求主讓對方借著聖靈經歷更大的喜樂和能力。
他不僅與客戶一同禱告,讓客戶接受耶穌,還與那些律師們一同禱告,讓他們也接受耶穌。有一位律師,曾經是一個抑鬱的酗酒者。羅伯特帶領他信了主之後,他成為了一名滿有喜樂的、以基督為中心的慈善家。後來,他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內創立了美國規模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直到今日,他和羅伯特一直是親密的朋友,也是基督裡的弟兄。
聖經依據
• 使徒行傳8:5-6, 26-40; 14:21; 21:8
• 以弗所書4:11-14